一、求职就业
(一)求职登记
登录“龙岩市人力资源超市”小程序,填写个人求职信息,提出就业需求,查看企业发布的招聘岗位信息,进行求职。
(二)高校毕业生来岩留岩求职创业见习交通住宿补贴
补贴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3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起始计算)、未在岩就业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到新罗区及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山海协作区进行求职、创业、见习的,并有宾馆住宿需求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15日的交通住宿补贴,每人仅限享受1次。
“外地高校毕业生”指:
1.非龙岩市新罗区户籍高校毕业生(以身份证为准);2.居住地为新罗区外的高校毕业生;3.台湾籍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交通住宿补贴标准:外地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见习期间,在新罗区辖区旅店住宿的,按住宿费每人每日最高100元(不足100元按实补贴)、交通费每人每日20元、最长不超过15日标准进行补贴,具体补贴天数以住宿费计算天数为准;
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标准:
1.龙岩市内、新罗区户籍外毕业生及居住地为新罗区外的毕业生,按每人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
2.龙岩市外、福建省内户籍毕业生,按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
3.省外户籍毕业生,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
4.台湾籍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车旅费补贴。
申请流程:关注并进入“龙岩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者“e龙岩”微信公众号,点击“求职住宿补贴”,阅读申请须知,按要求进行网上申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即可。
咨询电话: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98291
(三)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五类困难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申请流程: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约每年9月)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网上申请。
咨询电话: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98291
(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由人社部门每年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派遣到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服务期限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在岗及期满待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等,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详见《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龙人社〔2021〕301号)。
招募流程:根据每年发布的招募公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约5-6月)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咨询电话: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98291
(五)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
依据当年度“支企服务专员”公开招募公告,派遣大中专院校高校毕业生到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志愿从事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服务期2年。
在岗待遇:参照“三支一扶”有关待遇,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及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等。
申请流程:按照当年度公开招募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龙岩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3293326
二、就业技能提升
(一)就业见习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积累工作实践经验。龙岩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s://220.160.52.58/),选择“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专栏即可查看。
(二)职业技能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龙岩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咨询电话: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3383909
三、在岩就业
(一)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龙岩市户籍(居住证),以灵活就业身份在龙岩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1/2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流程:下载手机端“e龙岩”APP、“龙岩人社”APP,或关注微信“e龙岩”、“龙岩人社”公众号,进入电子社保卡页面,在“就业服务”业务区域中点击“社保补贴申请”栏目进行线上申请。咨询电话:
(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生活津贴
补贴对象: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福建省工作,在闽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且来闽前在省外学习或工作连续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人才。补贴标准:其生活津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执行,发满5年。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市人社局递交材料,市人社局再向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咨询电话:龙岩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3293326
(三)重点产业紧缺急需引进人才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依据当年度《龙岩市企业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于2021年5月1日以后到龙岩市重点产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且在岗的人才。补贴标准:其生活补助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2000元,连续发放3年。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各县(市、区)人社局递交材料。人才若就职于市属企业,由市人社局负责确认工作。若就职于其他县(市、区)企业,则由各县(市、区)人社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负责确认工作。咨询电话:
(四)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依据《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引进到福建省工作的工科类青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3年内毕业、近1年到福建(不含厦门)工作;获得全日制工学学位;毕业于985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211高校、境外著名大学(世界前200所)、公派留学、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两岸四地百强大学);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年在福建工作9个月以上;在福建缴纳社保和个税;年薪达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本科1倍,硕士博士1.2倍)。补贴标准:毕业于985高校的人才,补助其年薪的60%;毕业于211高校的人才,补助其年薪的50%;企业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注册的,补助人才年薪的80%;就职于央企全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如国家电网、中国移动等)的人才,补助减半。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市人社局递交材料,市人社局再向省人社厅提交申报材料。咨询电话:龙岩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3293612
四、在岩创业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补贴标准: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首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实体、网店)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其创办的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法人在创办企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为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材料至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人社经办部门。
咨询电话: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的,可按招用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按每人1000元的补贴标准,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需提交相关材料至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人社经办部门。
咨询电话:
(三)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省、市级评审资助
补贴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福建生源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且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可参加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评审。
补贴标准:毕业生申报的创业资助项目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经评审后按获奖等级,省级资助按每个项目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给予资金扶持,市级资助项目按每个项目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给予资金扶持。
申请流程:项目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约每年3月)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咨询电话:
(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贴息对象: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在龙岩市范围内创业,并注册营业执照。
贴息标准: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规模控制在贷款担保基金余额5倍以内,对不符合规定以及超过当地县(市、区)年末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余额5倍的贷款发放金额,财政不予贴息。
申请流程:创业贷款对象通过“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www.fjjfypt.com)提出创业担保贷款资质审核申请。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人社部门审核人员资格后,平台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名单共享给当地合作经办银行以及人行、财政、地方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经办银行将主动对接创业贷款对象。
咨询电话:
(五)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1.在岩自主创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2.小型微型企业。
补贴标准:
1.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岩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2.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申请流程: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挂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予以拨付。
咨询电话:
(六)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经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按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流程:企业需先行向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并组织吸纳就业见习人员。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再提交相关补贴申请材料至县(市、区)人社经办部门。
咨询电话:
五、地方特色篇
★新罗区
引进教育优秀人才补贴补贴对象:依据《新罗区引进教育优秀人才实施办法》,根据当年度新罗区教育系统专项引进教育优秀人才方案引进新罗区教育系统的人才,须满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至少一个阶段为师范毕业生),教育部直属6所高校师范毕业生以及部分省内外省属师范大学优秀师范毕业生(须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可放宽到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应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并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人才。补贴标准:教育部直属6所高校硕士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2600元、普通院校硕士学历及教育部直属6所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2000元、省内外省属师范院校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评为院校优秀毕业生)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的人才补贴,发满5年。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教育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咨询电话: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人教股5320122
★上杭县
(一)以工引工奖励政策内容:对当年新组织10人以上到上杭县园区企业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村(居),给予500元/人叠加奖励给村(居)或个人,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申办流程:(1)招工介绍单位或个人向用工企业介绍新员工时填写《上杭县招工介绍人奖励申报备案表》;(2)表格由企业核对,经企业或乡镇、村(居)签字盖章后,在员工缴交社保之前一式两份报县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备案;(3)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汇总初步审核通过的招工介绍人奖励情况,汇总填写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奖励资金拨付到招工介绍个人或单位账户。咨询电话:3848616
(二)引进紧缺专业技能人才奖补政策内容:对化工、新材料等专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到上杭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月给予补贴,期限为3年。其中,中职毕业生200元/月,高职毕业生300元/月,普通本科毕业生500元/月,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申办流程:(1)企业汇总并填写《上杭县企业引进紧缺专业技能人才申报审批表》;(2)符合条件的企业于当年6月、12月集中向县人力资源市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当年底入职的新员工受理截止时间为次年的6月;(3)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汇总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名单、入职人数、奖励金额,汇总填写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发放到申请人账号。咨询电话:3848616
(三)职业院校实习补贴叠加补助政策内容:支持职业院校在上杭县主导产业相关企业设立毕业生顶岗实习制度,将毕业生输送到上杭县企业顶岗实习,按顶岗实习满3个月,在市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县财予以叠加补助,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申办流程:(1)职业院校汇总《上杭县职业院校实习补贴叠加补助申报审批表》;(2)具体流程参照《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龙人社〔2018〕553号文件)中“职业院校实习补贴”申报流程办理。咨询电话:3848616
★长汀县
重点产业紧缺急需引进人才生活补助补贴对象:对2016年12月6日起到长汀县“3+4”重点企业工作且在岗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1.对到“3+4”产业企业和规模企业就业的“双一流”(原“985”、“211”)高校毕业生补助(符合《长汀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不含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和不从事科研开发管理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后,每月分别发给本科生600元、硕士生1000元、博士生2000元的生活补助费(连续发5年),并分别发放本科生1万元、硕士生2万元、博士生3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工作满五年后,续订聘用合同的,再给予本科生3万元、硕士生8万元、博士生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对到“3+4”产业企业和规模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补助:人才档案已寄存在县人才服务中心、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每月分别发给300元、500元、800元的生活补助费,按服务年限最长连续发五年。其安家费发放标准按县政府汀政综〔2016〕46号文规定执行,即:发放硕士生3万元(分3年发放,每年1万元)、博士生5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1万元)的安家补助费。3.对到“3+4”产业企业和规模企业就业的高技能人才的补助:符合《长汀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高技能人才,每月分别发给高级工300元、技师500元、高级技师800元的生活补助费,按服务年限最长连续发五年。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县人社局递交材料,经县人社局初审、县委人才办复审和公示无异议等流程后,由县人社局代发至相关人才的个人账户。咨询电话:682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