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职学习
(一)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
省内外高校优秀南平籍学子和南平本地高校学子回南参加“扬帆计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长1-2个月,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实习大学生提供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暑期实习结束后,统一发放“扬帆计划”实习证书。申请渠道:通过“福建省扬帆计划”小程序进行注册,查看岗位信息和实习岗位报名。联系电话:0599-8852275。
(二)求职创业补贴
在南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五类困难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2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渠道:
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入“服务平台”,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46373。
(三)就业见习补助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渠道:
向所属县(市)区人社相关部门申报。
联系电话:
二、就业服务
(一)档案接收保管
南平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或在南平市非公单位就业的非南平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由学校将其学籍档案转(寄)至南平市各级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免费接收、保管。
申请渠道:
1.南平市人才市场
档案邮寄地址: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3层北区
邮编:354200
联系电话:0599-8833299
2.南平市延平区劳动就业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300号
邮编:353000
联系电话:0599-8616867
3.南平市建阳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78号人社局三楼
邮编:354200
联系电话:0599-5831563。
4.邵武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邵武市八一路168号种子大厦2楼
邮编:354000
联系电话:0599-6332638。
5.武夷山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武夷山市兴山路166号(安国大道西侧良种场3号路口处)武夷山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层601室
邮编:354300
联系电话:0599-5315672。
6.建瓯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建瓯市上西河221号401室
邮编:353100
联系电话:0599-3821502。
7.顺昌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顺昌县城南中路九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号窗口
邮编:353200
联系电话:0599-7830383。
8.浦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353400
联系电话:0599-2828105。
9.光泽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光泽县二一七路18号
邮编:354100
联系电话:0599-7922431。
10.松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松溪县松源街道工农西路55号
邮编:353500
联系电话:0599-2336239。
11.政和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政和县为民路30号
邮编:353600
联系电话:0599-3326970。
(二)简化就业手续
高校毕业生离校前无需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手续,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无需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联系电话:0599-8846373。
(三)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中高职学校(含技校)毕业学年学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城乡劳动者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150元。
申请渠道:
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联系电话:
(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对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500元。
申请渠道:
向实名登记地或常住地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联系电话:
三、就业奖补
(一)市级D、E类高层次引进人才安家补助
符合《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南委人才〔2021〕3号)规定的相应条件,认定为市级D、E类高层次人才,属引进人才的,分别按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
申请渠道:
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https://zhwy.nprc.net/#/login)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二)大学毕业生来南安家补助
2021年5月起,与南平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35周岁以下(含)的大学毕业生,首次(来南前在市外学习或连续工作3年以上视同首次引进)在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年内给予安家补助: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人;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万元/人;3.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人;4.本地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2万元/人;5.南平生源地全日制应届大专生2万元/人。
符合享受省、市其他人才待遇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政策。
申请渠道:
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https://zhwy.nprc.net/#/login)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三)企业吸纳人才补贴
南平市“3+4+5”产业集群企业2021年5月1日(含)后引进的35岁以下大学毕业生与本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来南前在市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视同首次引进)在南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满2年后,分别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10000元/人、5000元/人、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该企业吸纳人才补贴。
申请渠道:
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https://zhwy.nprc.net/#/login)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四)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
基本条件:
1、“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毕业生及期满出站博士后。
2、“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期满出站博士后。
3、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公派留学学成人员、毕业于“985工程”高校的留学学成人员。
4、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著名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具有中高级职称、按规定经同意离岗的国有企业单位科研人员。
其他条件:
1.受聘于企业的。应为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福建省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平潭)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每年在企业实际工作9个月以上。个别情况可放宽条件。
2.到众创空间培育的。应为毕业后5年内、近1年内,在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孵化培育或提供服务3个月以上,且未受聘于企业单位和不符合创领办企业条件的。
3.创领办企业的。应在企业注册时间、投资比例、团队建设等方面符合有关条件。
支持政策:
1.企业聘用补助。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发放补助,最高每年不超过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个别情况根据实际和有关规定调整标准。
2.众创空间培育补助。按照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放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3.创领办企业资金支持。按有关规定给予担保贷款、创业启动资金、项目融资奖励等支持。
4.其他政策支持。将本办法支持对象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支持范围,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5.实习实训补助。吸纳本办法支持对象相应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来闽实习实训,按有关规定给予用人单位补助。
申请渠道:
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
联系电话:0599-8839723。
(五)新增岗位补贴
2023年度在福建省内首次就业且就业地为南平市内,截至2023年4月30日前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满3个月,可按规定给予每人1500元的新增岗位补贴。
申请渠道:
向失业保险参保地所属就业中心申报。
联系电话:
(六)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期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渠道:
向常住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联系电话:
(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南平市当年度灵活就业窗口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渠道:
向常驻地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联系电话:
(八)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南平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申请渠道:
向常住地属地的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申报。
联系电话:
(九)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南平市企业引进人才和劳动力(含首次在南平就业),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普通工每人300元、大专生(高级工)每人500元、本科生(技师)每人1000元、硕士生(高级技师)每人1500元、博士生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申请渠道:
向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联系电话:
四、创业扶持
(一)南平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初创五年内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南平市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南平市每年评选出40个市级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创业资助。
申请渠道:
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0599-8833841
(二)创业担保贷款
在南平市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含技校),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政府部门给予贴息支持。
申请渠道:
1.电脑端:登录“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https://www.fjjfypt.com/)网上申报;
2.移动端:关注“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热点专区”→“创业担保贷”。
3.线下渠道:申请人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33841。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的毕业五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渠道:向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联系电话:0599-8846373。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南平市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有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发放记录,招收的毕业5年内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给予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给予补贴500元。企业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申请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联系电话:0599-8846373。
(五)创业培训补贴
参加具有马兰花创培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由培训机构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免费抵用的电子培训券,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不超过2000元/人的标准补贴给培训机构。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免费参加一次马兰花创业培训。申请渠道:向实名登记地或常住地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联系方式:
(六)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闽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申请渠道:向创业地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联系电话:
五、住房保障
(一)人才奖励房
①2017年1月1日起,与南平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并被确认为省A、B、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当层次人才的,奖励不超过120㎡、100㎡、90㎡的人才奖励房或60万元-45万元的回购金;
②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南平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奖励不超过80㎡的人才奖励房或40万元回购金;
③2017年1月1日起,与南平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硕士,奖励不超过60㎡的人才奖励房或30万元回购金;
④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申请渠道:
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https://zhwy.nprc.net/#/login)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二)购房补助
近5年获得全日制本科(急需紧缺专业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到南平市基层和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以上,2017年1月1日后,在南平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给予每人5万元购房补助。
申请渠道:
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https://zhwy.nprc.net/#/login)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三)租房补贴
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就(创)业,且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租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每人补贴1000元/月,全日制硕士每人补贴700元/月,全日制本科生每人补贴500元/月。享受租房补贴的最高年限为3年。
申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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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9-8870637。
(四)人才公寓
2017年1月1日起到南平市就(创)业,且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可免费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租住者每人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100元(包含物业、网络费用),水电费自行缴纳。最高享受3年。
申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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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9-8870637。
上述人才住房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同一时期不重复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不叠加享受。